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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彭德培 我于98年有缘得大法的,一身的病都好了,受益无穷,因坚持修炼于2001年8月被派出所恶警非法抓去罚款审问,2002年8月4日又通知我们去派出所照相、盖手印,逼迫写“不再修炼法轮功”的保证,在高压下顺从了邪恶,做了一个大法弟子不该做的事,盖了手印,照了相,在审问、询问纸上签了字,在他们代写的“保证书”上签了字。我严正声明:凡是在高压下我在派出所和派出所的恶警找我签的字,按的掌印、手印和“保证书”上签的字,照的相,一律无效、统统作废。从新回到修炼的路上,认真做好老师说的三件大事,加倍弥补,跟着老师修炼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4月9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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