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玉兰
2005年1月的一天,受邪悟者怂恿,烧毁了《转法轮》。声明:我的违背大法的行为作废。从今以后,永不叛师、叛法,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4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5/10112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