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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曲洪莲

    我于96年修炼法轮大法。99年邪恶迫害大法时,经常非法抓人、抄家。2000年去北京证实大法,被邪恶非法抓回遭毒打后,非法关進了拘留所。经不住邪恶反复的折磨迫害,最后还是签了字、盖了印、照了相,做了一些对不起师父和大法的事。现在严正声明:在邪恶的高压迫害下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,加倍弥补以前的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2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5/101123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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