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季维民 99年7月20日以后,法轮大法受到邪恶的残酷迫害,在单位保卫科、当地派出所曾三番五次的逼迫下我写了“悔过书”。这是对师父、对大法的不敬。通过学法,我认识到只有学大法才是唯一的出路。以前我所写的“悔过书”声明作废。 以后要坚修大法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加倍弥补自己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20日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