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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杨书文 我自修炼以来,特别是在我因修炼法轮功而被恶警非法拘留期间,在各级政府,公安局、派出所、拘留所、农行、营业所的干扰下所写过的“保证”、“悔过书”、签过名或者家族其他人员代我写过的“保证”、“悔过书”、签过名等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全部作废。坚信师父,坚信大法,做好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4月18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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