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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于妮娜 我是1997年得法的,深感到大法能使人的心灵变好。99年7月20号以后,由于怕心和邪悟,曾交给单位领导一本《转法轮》,深感对不起师父的慈悲,也没对自己负责。严正声明:我以前所有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行为,全部作废。今后要多学法,发正念,讲清真象,做大法中的一个粒子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4月17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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