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宋玉兰 我1996年得法。2000年1月1日,恶警突然闯入我家并非法抄家,由于怕心,将大法的书、照片交给了恶警。对不起师尊、对不起大法。现严正声明: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。自己决心做好师尊要求的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跟上正法進程,一修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4月27日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