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赵春娟
自1999年7月20日以后,8月份在公安局、派出所、街道的压力下,以应付过关的心态写了一份“保证书”,现在特此声明一切作废。今后加倍弥补,跟上正法进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1年7日17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9/5/1599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