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金桂兰
我在拘留所等处由于法理不清,执著心重,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﹙包括代签的﹚全部作废。今后要多学法,紧跟师父正法進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圆满随师还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4月2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5/10112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