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书玲、王树清
在高压下,我和丈夫在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上所签的字,声明作废。紧跟师父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4月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5/10112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