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春宇
在邪恶的高压迫害下,由于人心的执著,违心的向邪恶写下了“保证”,签了字,全部作废。不承认旧势力因素安排的一切,走师父安排的路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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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3月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5/10112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