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常淑华
由于我学法不深,在压力下向派出所写了“悔过书”(不是真心的)现在声明作废。我保证坚修大法紧随师,加倍弥补过失,跟上正法进程,向世人讲清真相,起到一个大法粒子的作用,早日功成圆满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1年8月3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9/5/1599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