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秦洪菊
在邪恶的逼迫下,在笔录上写了“保证书”,及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声明作废。今后坚决以法为师,决心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3月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5/10112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