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霍煜晓
以前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写的“批判”文章、“保证书”之类的东西,全部作废!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4月1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5/10112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