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春梅
在邪恶的迫害下,自己曾经走过弯路,违心的写了“悔过书”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,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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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3月1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5/10112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