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崔金凤、汪正英
99年7.20迫害开始,在邪恶的高压下,由于我俩学法不深,配合了邪恶要求,在当地派出所登记,按手印等,特此声明全部作废。今后努力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4月2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5/10112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