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淑杰
99年7.20到现在由于邪恶的迫害和存在怕心,说过、写过对不起师父、对不起大法的话,后悔莫及。现声明全部作废。今后努力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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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3月1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5/10112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