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郝凤英
我在99年7.20以后迫于压力曾签名和按手印,现声明过去一切对不起大法的行为及家里亲人代写的“保证书”全部作废!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坚修大法!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5月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5/10112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