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吴中、刘兵
自99年7.20以后,所写的“保证书、决裂书、悔过书”、签名等不是自愿纯属被迫,特此声明无效。今后努力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4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5/10112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