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丽丽
被非法劳教期间被迫所写的“保证书”声明作废。因为那是我违心写的,对不起师父。今后我要加倍学法,做好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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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4月2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5/10112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