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良英、张连风
由于自己对法认识不足,几年前曾写了“保证书”现在深感痛悔,为此严正声明作废。后努力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5月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5/10112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