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瑞芹
我是97年得大法的,由于7.20的迫害被邪恶逼着按了手印,如今我从新修炼了。我声明按的手印作废。今后努力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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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4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5/10112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