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赵淑荣、陈景棠
在大法遭受迫害期间,我们在县公安局所说、所写的对不起大法的言行及书面材料全部作废。今后努力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5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5/10112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