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宋继福
在单位,街道的逼迫下,家属给“保证书”上签了字,现声明一切对不起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努力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3月2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5/10112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