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忱
99年7.20,由于学法不精進,在邪恶的迫害下,别人代写了“保证书”,现在我严正声明作废。今后努力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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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5月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5/10112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