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笑波
我过去写过“保证书”,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从今以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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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4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5/10112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