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曹云涛、曹云飞、曹宏妍
以前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5月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5/10112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