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俊林
以前所做、所写、所说的对大法不利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跟上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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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5月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5/10112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