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艳玲、张柏春、连玉华、王桂芝
7.20以后,所说、所写的“不学不炼”的保证,和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一律作废。以后跟上正法進程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4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5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5/10112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