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美蓉
在洗脑班,所写的“揭批书”、“三书”,全部作废。今后坚修大法心不动,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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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5月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5/10112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