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江丹香
在高压下,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论,通通作废。从新回到正法修炼中来,加倍弥补所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安排的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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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4月3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5/10112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