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玉珍
99年7.20后,被迫所签的“不炼功”之类的东西,以及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声明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3月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5/10112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