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彭建普、王淑华
在被非法拘留、判刑期间,妻子替我写的“保证书”,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正念正行,坚修大法,直至圆满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4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5/10112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