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学兰
1999年7月20日以后,在高压迫害下所写“不炼法轮功”的保证全部作废。今后严格要求自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紧跟师父的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4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5/10112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