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桂云
在被迫害时所说、所写的一切对不起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一定严格要求自己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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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3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5/10112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