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艳花
被迫害中所说、所写的对不起大法的一切言行声明全部作废。今后努力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3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5/10112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