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吴宇航
迫于学校、老师的压力,写作文时有过对师父不敬,声明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决制止邪党对法轮功的迫害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5月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5/10112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