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于振生
我在中共残酷迫害下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我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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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5月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5/10112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