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马辉
一切对不起李老师的言行或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4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5/10112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