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桂霞
我在拘留所里在强迫下曾写过“保证书”,今天声明作废。与旧势力彻底决裂,走师父安排的路。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5月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5/10112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