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庄淑英、庄淑荣、苏成喜
以前自己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5月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5/10112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