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桂华、孙海燕
以前我们被邪恶欺骗,说过的话、签过的字、按的手印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4月3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5/10112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