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杨春启、崔秀云
以前学法不深,迫于压力做了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声明全部作废。我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4月2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5/10112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