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艳英
我于99年9月和2000年4月上北京上访,反映真实情况后回来被抓,从看守所回来后在派出所让签“保证书”,我坚决不签,在高压下家属代签,我按了手印,现在声明作废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1年9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9/6/1607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