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潘改春
由于自己学法不深,有执著心,有怕心,在邪恶的压力下,交过大法书,违心地写过“保证,”在材料上签过名。现严正声明:以前在不同情况下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,跟上正法进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1年8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9/6/1607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