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美
1999年7.20邪党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以来,由于自己学法不深,曾写过“悔过书”,辜负了师父的慈悲苦度。严正声明:我以前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全部作废。今后坚定实修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好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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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4月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6/10121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