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云
本人于1999年7.20以后在邪恶严重的迫害下,邪恶常到家中来骚扰,我违心的签了字。声明: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并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,做一个真正的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 年4月2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6/10121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