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术珍
我于1999年11月2日在家被非法抓补,并非法判劳教一年。在邪恶的迫害下,违心所写的一切东西,现特此声明一律作废。跟上师父正法,弥补罪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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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1年9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9/6/1607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