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宝占、刘香娥、陈淑荣、李大明、张春华、李华、荣士芬、李凤莲、汪娟、高秀云、王伟
我们以前所说、所写的"保证书"等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声明一律作废,加倍弥补过失,跟上正法进程。坚修大法心不动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1 名
声明日期:2001年9月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9/6/1607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