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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王忠花 99年7月20日以后,镇派出所警察到家中逼我签名,因当时学法不深,在他们的蒙蔽和强迫下签名,虽然不是发自内心的签名,但也给大法带来负面影响,给自己修炼留下了污点。愧对师父、愧对大法,我下决心坚修大法紧随师,跟上正法进程,加倍弥补。严正声明:签名作废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1年8月13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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